商標修法~網拍假貨有罪
作者:admin  來源:本站  發表時間:6/1/2011 9:13:04 AM  點擊:6250

網拍假貨有罪 最低罰500倍取消

本則新聞轉貼至MSN新聞,轉貼網貼如下:


網路上販賣的名牌包琳瑯滿目,價格比市價便宜許多,但也充斥著仿冒品。TVBS記者陳宣如:「網拍如果仿冒像這樣子,一個35萬元的名牌包,原本(最低)得罰500倍,也就是1億7500萬。」

賣仿冒品得被罰上億,有人認為罰款金額太誇張,現在立院三讀修正商標法部分條文,民眾在網路賣贗品,就算侵權,罰款金額從500到1500倍,改成沒有下限,另外修法放寬商標申請標準。

像這樣的手機鈴聲,未來也能當成商標,其他像是文字、圖形、記號、顏色等,甚至是手機、電腦的開機動畫,動態影像,或雷射全像圖,還有像是農產品「產地證明」,都能當成商標註冊。精品店業者:「好處對我們來講,其實可以杜絕一些仿冒以外,其實客人來這種店家買,也是一種保障。」

至於「氣味」能不能當成商標?雖然目前還無法訂出標準,但標準局說如果有人申請,就會考慮如何把氣味當成商標。而商標擴大保護,業者受益,民眾購物也多了保障。

 

上條新聞:賭神幫他贏了商標官司
下條新聞:中國商標搶註案 蘋果打輸官司臉書卻贏了

版權所有:長盈國際商標事務所 | 凱宸‧聚焦企業形象網站管理系統
電話:(06)2512996   傳真:(06)2519223  台南市70445北區西門路4段224號4樓

訪問量:714080